关于团体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学会章程,各会员单位应按期交纳会费,以便学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。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请及时交纳2023年度会费。经省民政厅核准的学会章程关于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的规定:
收费标准如下:
会费标准为:1、建筑施工、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长、副会长单位5000元,特大型企业3000元,大型企业2000元,中小型企业1500元,
2、公用事业(公交、燃气、自来水)1500元,
3、房管部门、各省市会计协会、学会1500元,
4、行政、事业单位1500元。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
账 号:51001416108050058971
户 名:四川省建设会计学会
联系人:龚老师 徐老师
联系电话:028—86640872
四川省建设会计学会
2023年3月2日